为贯彻执行我市“安全出产月”活动,推动工程监理归纳变革,标准监理执业行为,压实安全环保监理职责,现将
监理组织履行《建造工程监理标准》(GB/T50319-2013)、贯彻执行《市住宅城乡建造局关于加强修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9﹞43号)、《关于逐渐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告诉》(苏修建安全委办﹝2022﹞14号)等文件规则,要点查看项目监理组织人员装备、改变和到岗履职、监理记载仪装备运用、监理安全环保办理主体职责执行状况。
我局建管处将以不告诉方法展开本次专项查看,发现监理单位存在有关违法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载记分、行政处罚、通报、约谈等违法失期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