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特大城市建设进度和城市化水平的要求,市区按照一城两翼、七片区的建设规划,主城区内现有个乡全部改设为街道办事处,中心城区周边形成北港、新龙、新港、薛家、飞龙、青龙、东方和湖塘等个大型生活区,主城区外围形成横山桥、洛阳(含横林)、漕桥、卜弋、奔牛(含罗溪)和孟河等
2、结合江苏省村镇布局规划工程的启动和国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稳妥调整合建制镇,建制镇人口在10万人以上,镇区人口规模在5万人以上,全市1092个村民委员会中50-55%的自然村拆并后建成康居示范村,转居人口达到85万人,建筑面积2560万m2,节约土地25万亩,在这些新居的建设中,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达标节能建筑率20%。
3、全市2010年计划在丘陵地区的乡镇保留5座粘土类(粘土混合类)砖窑,年产量4亿块,其中金坛2座,产量2亿块;溧阳3座,产量2亿块。
4、省级以上开发区内新建标准厂房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90%以上,农村工业集中区内新建标准厂房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80%以上。
5、框架结构的民用建筑和商住楼高层建筑在2006年起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达到100%,确保新建建筑达到50%的设计标准。
6、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在108家的基础上,再计划鼓励扶持50-60家,每年新办10家以上。
7、全市范围内对不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开发商征收墙改专项基金,严格执法范围和标准。
8、粘土砖窑按市、区、镇责任限期关闭或改造转产,每年从墙改基金中列支专款用于砖窑清理整顿。
1、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土地,节约世界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生态,推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墙体革新和住宅革命,实行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
2、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范围坚决执行国务院[2005]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精神和常政发[2006]8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建筑节能的实施建议》,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任务目标。
3、完善常州市墙改办管理体制,辖市墙改办要加强,新北区建设局内增设墙改科,墙改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按市财政体制和市经贸委鼓励扶持新型墙材企业的规定,实行征收比例提成和专项集中使用,调动和鼓励建设基层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4、积极发展节约型建材和节能型建筑,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改造转产传统建材工业,生产科技含量高,使用价值高的节土、节能、节水、节材、利废、无污染的新型墙体材料,满足采光、通风、节能、保温、隔音、轻质、无公害的新型节能建筑的建设要求,为创建环保型、生态型城市作贡献。
5、以市建设局为责任部门,从工程设计、造价审图、材料采供、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都必须建立“新型墙材应用和节能建筑建设”的推广、监督、考核机制,做到非节能建筑不设计,非新型墙材不使用,非达标工程不评优。
6、全市热电厂的粉煤灰一律实行无公害排放和合理性应用,粉煤灰加气砖要求年产量达80万m3,基本上解决了粉煤灰的排放和建筑工程使用。
7、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垃圾基本上实行无污染、利用型处理,河塘淤泥、湖泊积泥得到充分的合理性使用,做到每年节煤5万吨左右,节地2000亩左右,利废10万吨左右。
8、重视新型墙材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宣传,普及专业相关知识,拓宽应用限制范围,每年举行一次新墙材施工工艺指导和竞赛活动,评比施工能手;举行一次新型墙材和节能建筑知识万人大奖赛活动,评比“新材利我家,节能在身旁”的推广使者;举行一次新型墙材科研、生产和节能建筑规划设计、使用的争先创优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举行一次“禁粘镇”、无窑镇的目标竞赛考评活动,评选先进镇、先进镇长。
9、全市工程建筑在招标书审核、工程图纸审核有新墙材使用和节能建筑参数的要求,建设部门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之前,有市墙改办征收墙改基金的前置审批,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可经市、辖市(区)招商局同意实行即征即返的名义征收,竣工时按征返协议审核验收。
10、市墙改办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禁粘推新”目标要求,每年提取墙改基金的20%(约250万元)用于新型墙材的生产、使用奖励,其中扶持生产企业100万元,补贴关停砖窑50万元,推新应用60万元,宣传评比40万元。
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矛盾,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呈现“大而不强”“多而不全”的格局。“大”指墙体产量在增大,公司数在增多;“不强”则大多数表现在生产规模和生产技术,没有一个企业的新型墙体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多”指大部分新墙材公司制作同一种混凝土类墙体材料,加气轻质类,高效保温类材料不多;“不全”则大多数表现在很有发展前途的板材类、承重类生产企业很少,企业分散,产业体系不合理,材质不稳定。新型墙材生产和推广使用分属经贸委和建设局两大部门,由于各自职责不同,组织协调上统一性不强,推广使用和监督执法上有一定的困难。同时,还存在中心城区与两翼城区的不平衡矛盾,新城区与开发区的法规标准矛盾,辖市区与市区的区域性矛盾,商办住宅建筑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和强制推广使用矛盾,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类似新墙材的粘土制品的材质认定矛盾,外地产品与本地产品的使用返退矛盾,达标节能建筑与一般节能建筑的认定验收矛盾等,这样一些问题的突破性解决,有待于工作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理顺、规范和克服,有待于在市委、市政府推进“十一五”全市发展规划中创新思路,统一认识,依法行政,强制推广,积极地做好各项工作,早日实现“禁粘城市”的目标,共创美好家园,共建生态型城市和现代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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