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我省3个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分别进驻西安市、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渭南市(含韩城市)。进驻期间,各专项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发现了一批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明显问题,查出了一批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等问题,梳理形成了3个典型案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西安市地处汾渭平原盆地区域,市域面积10752平方公里,非流动人口超过1300万人,近年来各类建设项目总体维持在3000个以上。2023年1—3月,西安PM10浓度同比上升29.8%,扬尘污染是影响西安PM10浓度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各类扬尘污染源行业监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2021年起,西安市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将建设、出土、交通、水利等规模以上工地纳入重点扬尘源名录,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对象,2021年公布1163家,2022年公布1485家。督察发现,2021年10月前西安市有7个国道、省道及其他公路类建设项目在建;2022年又增加了6个此类项目开工建设,但行业主管部门2021—2022年连续两年均未将交通类建设项目纳入重点扬尘源名录。
2022年,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检查共发现各类涉气污染问题2609个,其中扬尘污染类问题1822个,占比69.8%;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发送的三级超标报警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处置,其中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上报了41个重点扬尘源,接三级超标报警40个,仅立案处罚4起,90%均以立即整改的形式处理,未采取更为严厉的联合惩戒措施,警示震慑力度明显不足。长安区、高新区等部分区县、开发区,片面强调建设项目重要性,以保进度为由,忽视扬尘污染防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扬尘污染问题柔性处理处置,彻底整治决心不大。
西安市建设项目扬尘行业监管部门虽然较多,但未能形成各部门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甚至存在监管盲区。督察发现,西安市境内公路、高铁、高速等路桥类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存在无人监管的问题。这些线性工程类项目往往跨区域长线施工和渣土清运,但行业主管部门在统筹省、市、县(区)三级扬尘监管方面协调力度不够,监管缺失问题较为普遍。
2022年,咸阳市PM10浓度9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同比上升10.6%。2023年一季度,咸阳市PM10浓度1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是影响咸阳PM10浓度居高不下的重要的因素。目前,全市在建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500余个。
督察发现,高新区高科一路冠捷显示科技公司对面约300亩工地堆积大量黄土,无任何覆盖;高新区彩虹电子厂隔壁一工地大面积黄土,堆体高出路面约3—4米;咸阳市大华公园城市项目大面积黄土未覆盖,道路硬化不到位,咸阳市秦都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多次下发整改处罚通知,但项目建设方置若罔闻。督察发现,不少建筑施工工地车辆冲洗台不规范,冲洗台长度、车辆进出冲洗台停滞时间不够,或者基本不停留。有的建筑施工工地设有2条出口道路,车辆不经冲洗也可以从旁路出去。
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现场检查发现,碧桂园秦都府项目、人民西路小学项目、团结路下穿铁路隧道项目均存在车辆冲洗台不规范,扬尘仪、喷淋头安装不合理等问题。
咸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发现问题与处置问题分属于不同部门,问题处置流程较长、处置效率低下。督察发现,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对建筑施工工地摄像头、扬尘仪的安装要求和调查处理过程及结果均不清楚。2022年,指挥中心共发现扬尘类问题1.1万件,仅有约5%为扬尘仪数据超标类问题,难以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咸阳市住建局关于2022年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报告说明,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建设工地“红黄绿”牌管理存在低限处罚、处罚不挂牌等问题。咸阳市生态委2022年交办63个问题,咸阳市治霾办交办68个问题,其中72个均为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但整改标准不高、整治措施不力,仅渭城区和经开区各对1个问题进行了处罚,依法依规处置和整改监管不严。
根据咸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国省道路需要每天实现机械清扫,市交通局负责全市约800公里的国省道路清扫,但清扫能力有限,大型清扫机仅18台。查阅清扫记录发现,周末和节假日基本不清扫。工作人员称,现有机械每天实际能够清扫的道路长度达不到全市道路的一半。城乡接合部道路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频次严重不足,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措施抑尘效果不佳。兴平、三原、泾阳等县(市、区)由于清扫不到位,部分道路积尘非常严重,施工路段和车流量大的路段尤为明显,加之道路两旁停车场及商业门店外路面硬化不到位,道路两旁黄土等进一步加剧了扬尘污染。
渭南市共有砖瓦企业52家,其中临渭区18家,占全市35%,集中分布在城区南塬的向阳办、三张镇、阎村镇、阳郭镇等4个镇办,砖瓦公司数多、污染物排放量大,已成为临渭区空气质量持续在渭南市主要污染源之一。
督察发现,渭南市临渭区编制的《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18—2025年),未最大限度地考虑区域空气环境容量和质量。临渭区编制的《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照搬照抄省、市相关文件内容,缺乏具体工作措施。在距离城市中心区3.3—19公里范围内规划审批了18家空心砖生产企业,其中向阳办1家、三张镇5家、阎村镇7家、阳郭镇5家。由于产业布局不合理,砖厂分布过于密集,产生的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总量较大、难以扩散,且均位于渭南市南部,每年5—9月,渭南市区夜间多以南风为主,砖厂污染物随风扩散至城区。
自2022年以来,除临渭区自然资源部门对2家砖瓦窑企业用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过查处外,相关职能部门从未对公司制作实心粘土砖进行查处。由于监管严重缺失,导致企业心存侥幸,本应只能生产空心砖的企业,一直违法大量生产实心粘土砖。督察组通过调阅资料和问询发现,2022年以来,18家砖厂生产空心砖量仅占总生产量20%,实心砖量约占总生产量80%,除供应本地市场外,远销西安市长安区、蓝田县等农村。违法生产的实心砖污染物排放量是生产空心砖的4倍。
临渭区砖瓦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观念缺失、环保意识淡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较为普遍。督察发现,渭南市伟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新振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闫二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原料露天堆放、物料棚敞开、传输工段及进出料口未密闭;陕西渭鑫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渭南金苑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染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渭南鼎嘉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渭南首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在线数据异常。这一些企业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频发,极度影响临渭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