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你还敢买朗诗的房子吗?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品牌识别

  “5万元对老百姓来说不是小数目,朗诗一向扣着,不肯偿还。”昨日,63岁的张玉珍投诉自己到朗诗购房,受售楼员忽悠签协议、下定金一事,连称办了件模糊事。

  上一年12月3日,张女士同姐妹们路过汉阳龙阳大路陶家岭,见新开楼盘“朗诗绿色街区”在搞促销,在售楼员介绍下,感觉地段及户型不错,听说有个姐妹也想住在此处养老,发生买房想法。看中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子,每平方米1万多元,需交92万多元,又打起退堂鼓。

  张女士称手中积储不多,买不起房。可售楼员蔡先生竭力鼓舞买房,称可找儿子按揭,分期付款,首付20余万就行。听了此话,又发生买房激动。当晚售楼员打电话敦促第二天可去签协议。12月4日下午,张女士记下儿子的身份证号,拿着储蓄卡到武汉朗诗绿色街区售楼部,代儿子王刚签定商品房认购协议,交给5万元定金。按协议规则,一周后须交20余万元的首付款,不然定金归公司。回到家,儿子不同意买此处房子,张女士想尽方法也付出不了20余万元首付款,即便交了首付,儿子不同意,按揭也成问题。

  一周后朗诗下达律师函,催交首付款。不久,朗诗卖掉张女士看中的房子,高出张女士所谈价格10万元左右。

  昨日记者来到“朗诗售楼部”,售楼员蔡先生已离任。武汉朗诗置业有限公司策划司理李春介绍,公司已知道此事,正在商议方法,但5万元定金能否退,还得听朗诗总部定见。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佳奇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则,认购协议应由认购人亲身签署,即便母亲代儿签署购房协议,售楼者也应查看其是否有委托书,假如两者不具备,这份“协议”属无效协议,房产商应交还张女士定金。

  看样子朗诗还不清楚张女士买的这套房子的工作,所以才把她的房子给卖了,不过公司已有人出来说话,并且正在处理这件工作,说明亮诗仍是蛮担任的。

  公私分明,已然交了定金那就是承认了合同。不然定金的意思是什么了。我个人觉得这个老太的做法有问题,而不能怪开发商。

  公私分明,已然交了定金那就是承认了合同。不然定金的意思是什么了。我个人觉得这个老太的做法有问题,而不能怪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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